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今天难得有兴致去verycd的论坛转一转,却看到了败兴的东西:
[求助]我被强制征兵,还被威胁!, 请学法律的或者懂的朋友帮忙解决下!
前几天我们区的街道办居委会通知我来做征兵义务体检,并且说并非是必须的,只是按照国家义务征兵法的规定,适龄青年有义务做这个项目。街道办的大叔说如果本人不愿意当兵,也是可以的。但要走这个过场!可是今天又接到电话,说我体检通过了,需要做第二次体检,被我拒绝了!本人并非想去当兵啊,可是他们有个武装部的部长却打电话威胁我,大概意思是说如果我不去做第二次体检或者拒绝,将失去现有的工作。并且会有记者新闻媒体来采访我并问之原因!拿我当典型! 其实本人也想了很久,但是对于当兵真的没有多大兴趣,而且我是学IT的,如果这方面的技术落后了将一辈子也翻不过身来!当兵就等于改变我个人现在的命运了。请各位发表下自己的看法,谢谢了!
其实第一次体检我一个眼4.4 一个眼4.5,按照征兵规定就已经达不到标准拉~也看了楼下有人说在这里讨论逃脱兵役等等是可耻的行为,本人再次申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也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以及未来将要走的道路。很多朋友都把当兵看做只是自己职业生涯赚钱的一个方向而已,但我并不想这样做!
verycd论坛是需要注册的,不过我还是给出原帖地址,有帐号的可以去看一看:原帖地址
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像此人这样的我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已经21岁了却连这一点基本的常识都没有,还恬不知耻的说 “本人再次申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也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以及未来将要走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第十一章)规定如下:
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整的兵役法链接附在后面)
自由主义是什么,或许我不是很明了,但是这位仁兄给我的感觉就是彻彻底底的自由主义,当一个国家的青年人开始认为履行服兵役的义务是对自己决定自己人生道路的权利的侵犯时,谁来保卫祖国?谁来保卫家?我认真的看完了后面七页的跟帖,大失所望,指出LZ错误的并不是绝对多数,出谋划策的倒是有一些。
平时我总是对网络的管制痛心疾首,对新闻媒体的话语权投去目光,对垄断国企的霸权咬牙切齿,可是今天看见这个,我觉得前面的那些好像都没有那么严重了,那些方式方法的问题,那些体制的问题,都不会有一个国家的年轻一代的思想的问题来的更严重!我以前曾嘲讽自己是垮掉的一代的一员,其中有对自己的不满意,也有对社会的不满意,但总归是嘲讽、是玩笑,但是看了这个,我觉得也许我们这一代真的在垮掉,个人的幸福已经成为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事情了,那么下面会是什么呢?国将不国啊……
我承认我有时候很保守,有时候又很愤青,但是我至少能分得清什么是国家的利益,什么是人民的利益,什么是比自己的利益重要的东西。
最后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地址:http://www.jincao.com/fa/law04.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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